項次 |
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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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設置資訊安全主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09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12/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振生 本公司資訊部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12/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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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09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9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 超過50%,具有控制能力者)正式編制內全職員工(係指受本公司雇用,執行本公司交 付工作,並按月支領薪資者)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之數量,將 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 定後,依據以下審核程序辦理: (一)員工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二)員工非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本公司董 事會決議。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0股。 7.認股價格: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 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若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 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三年後可100%行使認股權。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故意、 重大過失者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 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0日內 (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 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退休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 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 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得 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於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權利,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得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於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 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 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未達50%之關係企業時,其員工 認股權憑證應比照自願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關係企業並經 董事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調職之影響。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即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 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 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 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 日。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 基準日,則於發行完成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因無除權基準日, 則於私募交付日調整。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且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 繳納憑證之股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3)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該繳款金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 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 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基準日前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4)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 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 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 時價。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 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6)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 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 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 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市 (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 價格應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 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時,認股 價格應於新股換發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 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所訂之時程 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指定之單位提出申請,於遞送時即生 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二)本公司指定之單位受理認股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指定期間至指定銀行繳納 股款,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認股權人逾期未繳款者,視同 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 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 (三)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股數及員工姓名登載 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股票。 (四)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 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 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 意書」,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二)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 不得探詢他人或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將依 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3款之規定,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 而需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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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07 |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華砡國際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國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66,07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2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89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原開立背書保證票據因匯率變動,銀行要求變更開立金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64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29,30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條件解除 (2)日期: 董事會授權解除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66,07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8.6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開立背書保證票據因匯率變動,銀行要求變更開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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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07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74,02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62,65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3,38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9,42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9,14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9,14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30,21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852,83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77,38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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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重要子公司-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公告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7-01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執行副總)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昇達/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執行副總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榮任/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北中國、東中國 及管理部業務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陳榮任晉升為執行副總,管理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各區業務單位 及管理部,原舊任者李昇達副總轉任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室特助 7.生效日期:113/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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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重要子公司-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公告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7-01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東中國業務副總)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0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朱建逢/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東中國資深業務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朱建逢升任為位元電子(上海)有限公司東中國業務副總 7.生效日期:113/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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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公司公告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4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業務副總)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昇達/業務副總/本公司市場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及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晉升兼任業務部副總,管理各區業務單位 7.生效日期:113/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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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告本公司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4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46,676,19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11 5.最後過戶日:113/07/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18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18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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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逝世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4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4 2.法人名稱:瑞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張崇敏 4.舊任者簡歷:法人董事代表人 5.新任者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原因:逝世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24~115/05/23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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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公司公告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4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總經理室專案協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3/06/24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建材/總經理室專案協理/本公司北區業務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由本公司北區業務部協理轉任總經理室專案協理 7.生效日期:113/07/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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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31 |
1.股東會日期:113/05/31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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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報告及討論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16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二路16號5F)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2年度資金貸與執行情形。 (4)112年度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 (5)112年度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6)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發放報告。 (7)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增列)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增列)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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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16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0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676,19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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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16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1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031,77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656,22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5,31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71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4,95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4,95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248,58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911,96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36,61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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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維夫拉克(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08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1,517,25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係為100%投資之維夫拉克(股)公司之盈餘分派。 (2)依投資架構,分配至100%持有之母公司華豫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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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01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中市西屯區科園二路16號5F)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2年度資金貸與執行情形。 (4)112年度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 (5)112年度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6)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發放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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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2-02 |
1.事實發生日:113/02/0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華砡國際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國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4,81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2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2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30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董事會授權通過113年背保總金額,原額度即日起取消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69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29,8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條件解除 (2)日期: 董事會授權解除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004,81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6,2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7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9.6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年度額度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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