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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公司基本資料 > 寶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個股新聞
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寶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2-23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463、465、467、469、471、473號8樓辦公室
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469、471號5樓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13/12/23~113/12/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8樓辦公室
(1)交易單位數量:總承租面積為382.38坪
(2)每月租金:每月租金363,500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原始認列總額為新台幣19,139,854元

5樓辦公室
(1)交易單位數量:總承租面積為131.81坪
(2)每月租金:每月租金125,500元(含稅)
(3)使用權資產金額:原始認列總額為新台幣5,697,21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合陽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期屆滿,辦公需求擴大搬遷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合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無
(4)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相互之關係:無
(5)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5年12月30日
(6)前次移轉金額:8樓新台幣18,788萬元;5樓新台幣6,192萬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金額:每月合計支付489,000元
(2)付款期間:依合約租賃期間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3年12月23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承租辦公室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此係依原始預期租賃年限五年及原始認列之使用權資產金額進行公告。
2 代子公司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通過辦理銀行聯合授信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2-23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為新台幣41.6億元之聯合授信。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條件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條件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條件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充實營運資金。
10.具體目的:代償既有金融負債及支應太陽能電廠計畫相關營運成本費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經董事會核准後授權子公司城市發展電業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新台幣41.6億元之額度內全權辦理本次聯貸案等相關事宜。
3 公告本公司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2-23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許育峰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寇惠植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明輝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寇惠植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擬自民國113年第4季起將原簽證會計師
由許育峰、寇惠植會計師,變更為陳明輝、寇惠植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12/17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4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他人背書或 提供保證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2-23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寶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9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7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20,0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43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
(2)日期: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082,5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39.1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71.6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5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他人背書或 提供保證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2-23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305,5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1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46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03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
(2)日期: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082,5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39.1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68.7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2-23
1.事實發生日:113/12/23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305,52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46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16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寶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99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7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20,01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1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保證額度到期續約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寶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5,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082,52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439.1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7 綠能業搶攻日澳東南亞 摘錄工商A3版 2024-12-15

  台灣太陽能案場開發曠日費時,EPC業者紛紛把觸角延伸到海外, 搶進日本、澳洲和東南亞市場。泓德能源以日本、澳洲、菲律賓三市 場為主,雲豹能源插旗菲律賓和泰國,寶晶能源、微電能源分別拓展 澳洲和越南市場。

  今年台灣太陽能案場開發進度幾乎停滯,業者直言,台灣開發一個 案場課能要8年時間,與其坐等開發,不如直接外購。且隨著製造業 外移到東南亞,也跟著搶海外綠能商機。

  雲豹能源今年擴大海外投資,除了台商至東南亞設廠建置屋頂型光 電設施商機,並評估日本和東南亞的風電和儲能機會。在菲律賓,目 前已與菲律賓商業及工業(Commercial & Industrial, C & I) 太陽能領域最大公司SolarNRG,合資成立子公司SolarX,目標5年內 投資500 MW光電案場,將可參與競標或直供當地用戶使用;今年也於 越南設立子公司源利新能源,協助台商企業採用太陽能發電、直接購 售電等方式投入能源轉型,並開發太陽光電案場及承包光電EPC工程 ,目前開發中案場約30~40MW。

  泓德能源今年海外市場大有斬獲,攜手亞通利大與菲律賓生力集團 (San Miguel Corporation, SMC)旗下電力事業群SMGP簽訂投資條 件書,計劃於菲律賓卡瓦延市共同開發光電案場,目標容量達1GW。 日前也取得南澳電力零售商ZEN Energy的9.7%股權,並計劃攜手開 發光儲項目。也在日本成功得標兩項長期脫碳儲能標案。

  寶晶能源今年澳洲成立分公司,發展電站及氫能。另也攜手日本D aiwa開發生質能,可24小時供應電力,供給台灣半導體廠。而微電能 源日前宣布,與越南大型再生能源資產公司Bamboo Capital Group( BCG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
8 陳來進 農電共生 永續雙贏 摘錄經濟A 16 2024-12-04
隨著各國政府開始重視綠能發展,成為再生能源產業近年迎來快速發展的契機,包括美國、日本、中國大陸、台灣等,都端出許多綠能鼓勵政策,刺激產業發展。其中,太陽能光電發展更是在全球各地遍地開花,但如何與漁民、農民甚至是地方,共同打造雙贏局面,是太陽能系統整合商能否永續經營的關鍵。

地盡其利 創造商機

寶晶能源總經理陳來進指出,所有人都知道淨零碳排、環保、綠能是為了讓後代子孫能有一個潔淨且永續的環境,但說的容易做起來卻是困難重重。因為大家都想要綠電,卻不希望太陽能廠蓋在自己的家園,深怕破壞住家附近的生態、汙染水源,但其實這都是不正確的觀念。

陳來進表示,在綠能趨勢興起之際,光電經營須打造永續雙贏策略,才能長久發展。目前太陽能光電技術已經相當進步,因此可以實現漁電共生、農電共生的願景,不但能讓一塊地能地盡其利,甚至還可因此創造出更多就業機會以及商機。

「許多人以為在農地上蓋太陽能板,會造成寸草不生的情況,但事實卻往往相反,太陽能板不會直接影響生態,甚至可透過發展休閒農場或觀光農場的方式,提升農業與農產品的附加價值,並創造出新的就業機會,讓年輕人願意返鄉」,陳來進肯定地說。

陳來進表示,以屏東為例,當地年輕人口流失嚴重,以致空有一大片農地卻找不到人耕作,若引進太陽能光電建置,一方面能種更多綠電,另一方面也可以活化這些荒廢的農田、休耕地。

陳來進強調,其實太陽能光電與農村生態並不衝突,甚至可以完美地結合,透過光電的進入為農村加值,讓農民所得提高,甚至可以打造電力自給自足的永續農村,進而讓綠能發展與農村生態達到雙贏的局面。

良心事業 保留淨土

陳來進引用國內統計資料指出,目前太陽能僅占整體農地面積不到千分之三,但台灣目標在2050年太陽能光電裝置容量為40至80GW,若要達成此一目標,約須三萬至五萬公頃的土地,而這些土地占總農地面積不到二十分之一,因此並不存在土地不夠種綠電的問題。

陳來進語重心長地指出,太陽能光電是良心事業,也是以永續經營為目標的產業,而國內絕大多數台灣光電業者都是希望能為後代子孫留下一片淨土,並深信光電與農村生態能雙雙和諧發展,甚至有加乘作用,期盼透過綠能發展,能在人、地與環境中,達到永續經營的願景。
9 寶晶能源董事長 蔡佳晋:半導體要旺 光電先撐起來 摘錄工商A5版 2024-12-03
  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估算,2030年台灣半導體用電將逾3 成,台灣可說是全球能源剛性需求最強的地方,但太陽光電卻背負「 光電滅農」的質疑,目前離岸風電退展已延遲,若光電還撐不起來, 未來半導體業恐很辛苦。

  蔡佳晋表示,農業複合利用不易做,全世界併網1,200G、複 合利用僅2G,且其中日本占一半,各國仍以實驗案場為主,台灣今年 將綠能導向複合型利用進度僅有去年一半,預計明年更放緩,大致剩 下魚電共生為主。

  台灣是全球再生能源剛性需求最強的國家,關鍵就是台灣半導體「 吃了蘋果」,供應鏈寄生上游,在淨零減碳範疇三中,蘋果把手機賣 給消費者,台灣中下游業者要幫蘋果扛RE100責任;但就他估算,半 導體在2030年用電量將占3成%。

  蔡佳晋指出,對於光電滅農及糧食危機的說法,目前全球人 口達80億人,較過去成長6倍,但即使農耕地沒有增加,卻沒有發生 糧食危機,主因科技進步及農業改良;未來技術持續精進,將可以補 充糧食問題,因此糧食安全議題其實是假議題。

  他強調,台灣關鍵原因是農業勞動力不足、休耕地太多,絕對非光 電占用農業用地,只要把糧食用地排除,並限定光電面積,問題其實 都可解決,但各界仍糾結在「光電滅農」、「糧食危機」的說法。

  蔡佳晋指出,日本農地面積12%、台灣22%、韓國16%,台 灣每人持有農地面積0.03公頃與日本幾乎一樣,但日本糧食自給率3 8%,且光電做了快90G、地面型光電占60G,反觀台灣地面型只有5G ,「都是靠屋頂型在撐」,其實屋頂型已快做完,未來占比將續降。

  光電不挑土地,各種貧瘠土地都可以,蔡佳晋喊話,各界應 解決問題,而非空喊口號,呼籲政府、環團及農業團體可坐下來談, 目前離岸風電3-1、3-2都已延遲,若光電還撐不起來,未來半導體業 恐會很辛苦,呼籲在AI時代應用數據來討論,真理會愈辯愈明。
10 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四季產業暨企業論壇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1-21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11/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茹曦酒店(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0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華南永昌證券舉辦之2024年第四季產業暨企業論壇,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www.inaenergy.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1 寶晶能源 綠電轉供日月光投控 摘錄工商C5版 2024-11-19

  寶晶能源(6987)子公司寶富電力宣布與日月光投控旗下子公司簽 署綠電購售合約,將自今年11月起開始穩定轉供綠電,預計20年合約 期間,轉供將至少達35億度電。

  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表示,寶晶能源很榮幸成為日月光投 控信賴的綠電供應夥伴,日月光投控不僅是全球第一大半導體封測廠 ,在永續經營的道路上更是以低碳為使命,此次能在綠能供應與日月 光投控合作,共同推動及加速綠電使用,將有助於協助台灣企業逐步 達成綠電目標,並期望未來能擴大合作規模,幫助更多企業邁向淨零 碳排。

  寶晶能源指出,此次的供電來源主要來自集團全資持有的地面型電 廠,這些電廠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當地土地已無法再進行農業耕 作,而綠電發電有效活化了這些閒置的土地。透過積極推行售電業務 ,寶晶能源成功將綠電供應給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台灣企業客戶,進而 也讓在地地主成為綠色供應鏈的一員,為全球永續目標作出具體貢獻 ,深化在地共榮的意義。

  目前寶晶能源近9成的營收來自售電業務,其中97%以上的收入源 自大型地面型電廠,顯示公司在再生能源案場開發、建置與持有的高 度專業。寶富電力將持續整合集團資源,穩健擴大供電規模,提供客 戶穩定、可靠的綠電供應,並靈活應對客戶不斷增長的多樣化需求, 成為企業在綠電供應上的可靠夥伴,持續推動企業與環境的共生發展 ,共同邁向綠色未來。

  寶晶能源致力於太陽光電的發展與再生能源的相關應用,推展創能 、儲能,以期實現品牌普惠綠能承諾,期待助力台灣能源轉型並同時 以低碳經濟促進鄉鎮繁榮。此外,寶晶能源亦加速海外布局,攜手策 略夥伴積極研究日本與澳洲的再生能源市場,以推動國際間的雙邊合 作,共創永續家園。

12 寶晶日月光簽綠電購售合約 摘錄經濟C4版 2024-11-13


太陽能系統大廠寶晶能源(6987)昨(12)日宣布,子公司寶富電力與日月光投控簽署綠電購售合約,今年11月起開始穩定轉供綠電,預計20年合約期間,轉供至少35億度電。

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表示,雙方共同推動及加速綠電使用,未來將擴大合作規模,幫助更多企業邁向淨零碳排。

據悉,本次合約內的供電來源,主要來自寶晶能源集團持有的地面型電廠,這些電廠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土地已無法再進行耕作。

寶晶能源近九成營收來自售電業務,其中97%以上收入源自大型地面型電廠。寶晶能源指出,未來寶富電力將持續整合集團資源,穩健擴大供電規模,提供客戶穩定、可靠的綠電供應,並靈活應對客戶不斷增長的多樣化需求,持續推動企業與環境的共生發展,共同邁向綠色未來。

寶晶能源今年前十月營收7.75億元,年增25.6%。法人表示,台灣對綠電需求持續高漲,市場商機也將擴大,寶晶能源擅長開發再生能源案場,有望受惠。
13 代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寶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日月 光投控旗下子公司簽署綠電購售協議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1-12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日月光投控旗下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11/1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子公司寶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日月光投控旗下子公司簽署
超過35億度綠電購售之契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增加寶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收及獲利。
10.具體目的:強化業務合作並提昇公司競爭能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4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於設立澳洲子公司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1-11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1/11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Ina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本公司100%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1) 付款期間:未來依營運狀況分次增資
(2) 付款金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0,000元
(3)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3年11月11日召開之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投資金額:上限新台幣500,000,000元
(2)持股比例:100%
(3)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10.09%
(2)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12.85%
(3)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09,386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展澳洲市場及投資澳大利亞大型再生能源專案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其他敘明事項:
預計未來一年增資時程將依據澳洲市場業務拓展情形分次增資。
15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他人背書或 提供保證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1-11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905,5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0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03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
(2)日期:
合約解除保證責任條件已達成之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047,52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09.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9.6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6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1-11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城市發展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905,52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05,52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寶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75%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902,74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6,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02,74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047,52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309.6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7 寶晶拓綠能版圖 扎根台灣放眼國際 摘錄經濟A 14 2024-11-05
寶晶能源(6987)長期專注在嚴重地層下陷的不利耕作區發展太陽光電,並規畫在屏東「農林老埤茶場」投資150億,採取複合型利用,承諾農業產值不減、農村產業加值、農村旅遊加分、就業人口加倍、太陽光電加乘、生態環境復育,同時緩解2030年台灣半導體業急需綠電的窘境。

老埤農場面積717公頃,太陽能垂直投影面積不到三成,將結合生態教育、旅宿設施、精緻農業等,打造一座地方創生永續新農村。若通過執行,預計創造300個就業機會,占內埔鄉勞動力人口近1%,並吸引觀光人潮;以規模450MW光電計算,一年可產出約5.76億度綠電。

寶晶能源同時放眼國際,董事長蔡佳晋及總經理陳來進8月率隊拜訪菲律賓能源部副部長Mylene C. Capongcol、菲律賓最大配電商馬尼拉電力公司Meralco ,與負責企業與政府部門的副總裁Ma. Cecilia M. Domingo深入探討當地太陽能電力供應現狀及成本結構。

菲國為內需型經濟,大多為中小企業,貢獻GDP比重不到30%,綠電需求較低,太陽能發電成本雖低於傳統灰電,但因發電、輸電、配電及售電分離,拉高終端電費。菲國的再生能源以地熱、生質能為主,開發趨近飽和,太陽能裝置容量1.7GW,占總發電量2%,由於土地取得不成問題,因此積極釋出政策鼓勵業者投入。

Meralco馬尼拉電力公司表示,2023年起,能源部提供可再生能源配額制(RPS)由1%提升至2.52%,電力供應商須確保供應的電力至少2.52%來自再生能源,響應菲國能源轉型目標,子公司MGEN正在呂宋島開發全球最大的3,500MW太陽能發電與4,000MWh儲能。

蔡佳晋說,菲律賓及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皆較鄰近國家緩慢,兩國2030年的再生能源目標各為35%及30%,2023年只達22%及12%,不同的是,達標綠電關乎台灣的GDP及半導體廠對客戶的承諾。

寶晶能源優先投資台灣,助力企業實現RE100,也積極評估菲律賓、澳洲及日本,在適當時機切入。大型地面電廠仍是台灣的發展主力,只要土地取得順利,寶晶將全力推動低碳經濟助力農村,實現政府、企業與農村三贏,對抗全球暖化及實現普惠綠能。
1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0-30
1.發生變動日期:113/10/3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
丁澈士
林文鵬
羅慶權
4.舊任者簡歷:
丁澈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名譽教授
林文鵬/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羅慶權/明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助理教授
5.新任者姓名:
丁澈士
林文鵬
連勇智
羅慶權
6.新任者簡歷:
丁澈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名譽教授
林文鵬/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連勇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院長
羅慶權/明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助理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任期重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5/22~116/5/21
10.新任生效日期:113/10/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9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推選蔡佳晉先生續任董事長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0-30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10/30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蔡佳晉
4.舊任者簡歷:晉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
5.新任者姓名:蔡佳晉
6.新任者簡歷:晉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依法推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3/10/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0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摘錄資訊觀測 2024-10-30
1.發生變動日期:113/10/30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丁澈士
林文鵬
連勇智
羅慶權
6.新任者簡歷:
丁澈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名譽教授
林文鵬/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連勇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院長
羅慶權/明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助理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本公司依法由全體獨立董事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10/3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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