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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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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辦理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13 |
1.事實發生日:113/12/1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1,4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4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周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6,45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86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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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辦理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13 |
1.事實發生日:113/12/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1,43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3,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3,4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4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貸與對象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無須取得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86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818 5.計息方式: 依據當地平均匯率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每年到期還本,可提前還款。 (2)日期: 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6,4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8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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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子公司公告研發中新藥APC201於澳洲進行用於治療膝蓋
骨關節炎疼痛之二期臨床試驗完成收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2-11 |
1.事實發生日:113/12/11 2.公司名稱: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研發中新藥APC201完成二期臨床試 驗六十例受試者收案。 本試驗為一項正式的人體一/二期臨床試驗研究,用於治療膝蓋骨關節炎疼痛,對新藥 APC201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 一、試驗名稱:A Phase I/IIa study to investigate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APC201 for the treatment of pain associated with osteoarthritis of the knee。 二、試驗目的:評估APC201用於治療膝蓋骨關節炎疼痛的安全性與療效。 三、受試者人數:60人(二期臨床試驗)。 四、主要評估指標(二期臨床試驗):評估APC201治療患有膝蓋骨關節炎疼痛之受試 者的療效。 五、次要評估指標(二期臨床試驗):評估患有膝蓋骨關節炎疼痛之受試者接受APC201 治療後生活品質改善程度,及評估APC201於患有膝蓋骨關節炎疼痛之受試者之安全 性。 六、使用方式(二期臨床試驗):每日於患有膝蓋骨關節炎的受試者膝蓋部位使用 APC201或安慰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PC201 二、用途:APC201為新劑型新藥,適用於治療膝蓋骨關節炎引起之局部疼痛。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一)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已完成。 (二)第一期臨床試驗 (Phase 1臨床試驗):已完成。 (三)第二期臨床試驗 (Phase 2臨床試驗):進行中。 (四)第三期臨床試驗 (Phase 3臨床試驗):尚未進行。 (五)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NDA):尚未進行。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 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二期臨床試驗完成六十例受試者收案。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 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藥廠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 授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將依臨床試驗審查及收案時程而調整進度。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一)全球關節炎的市場,根據”Osteoarthritis Therapeutics Market Size, Share, and Trend 2024 to 2034”的網路資訊報告指出,在2024年全球 約有99億美金的市場,到了2034年將達到243億美金,以年複合成長率 9.4%成長,未來適應症還可以拓展至因發炎引起的疼痛。骨關節炎目前的 治療方式有口服,皮膚外用,局部關節注射與關節置換手術。病人多會優 先選擇副作用低且非侵入式的第一線皮膚外用給藥方式,目前全世界銷售 額最高的局部外用治療骨關節炎的藥品是美國藥廠的2% Pennsaid,每年 有超過10億美元的銷售額,可是一天需要使用兩次,且使用的溶劑會造成 病人的刺激性與不舒適感。而APC201將避免使用刺激性高的溶劑,以降低 病人的副作用,另外提高藥物濃度,來降低給藥次數,增加病人的方便性。 (二)APC201是局部外用的消炎止痛泡沫劑,治療骨關節炎引起的疼痛,此產品 的特色是利用雙效脂質專利配方設計,有效提高藥物的濃度(提高到4%) ,而不需使用競爭品2% Pennsaid添加的刺激性溶劑,此外,亦可提高藥物 累積在皮膚內的劑量,因此APC201不僅可有效的提高療效並可降低病人的皮 膚刺激副作用。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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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天首發學名藥證到手 |
摘錄經濟C6版 |
2024-11-27 |
興櫃生技股竟天(6917)昨(26)日公告,自主研發的局部麻醉複方乳膏「舒膚麻乳膏╱LTC Cream」獲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核准上市,適應症為皮膚表面止痛。
竟天指出,這不僅是國內的首發學名藥,更是依據TFDA去年頒布「皮膚外用製劑療效相等性驗證指引」新規定後,率先審查通過的第一張藥證,意義重大。
竟天生技表示,竟天挾局部外用新劑型的自主研發技術能量,並擁有PICS/GMP外用製劑的製藥工廠,能夠快速的將新法規帶入產品研發能量中,進而取得台灣第一張皮膚外用學名藥藥證,代表竟天的技術及產品能經得起檢驗並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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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7% Lidocaine/7% Tetracaine cream已獲衛生
福利部核准,取得首發學名藥藥品許可證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1-26 |
1.事實發生日:113/11/26 2.公司名稱:竟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7% Lidocaine/7% Tetracaine cream已獲衛生福利部核准,取得首發 學名藥藥品許可證「舒膚麻乳膏/LTC Cream」,許可證字號「衛部藥製字 第061895號」,將進行該產品之上市準備工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竟天自主研發的局部麻醉複方乳膏「舒膚麻乳膏 LTC Cream」獲台灣衛福部食品 藥物管理署(TFDA)核准上市,適應症為皮膚表面止痛。此為國內首發學名藥, 主要應用於表淺部皮膚科手術局部麻醉,包括皮膚填補注射、脈衝式染料雷射治 療術、臉部雷射換膚術、雷數除刺青術等。 (2)根據市場研究機構The Business Research Company的預測,2024年全球局部麻醉 藥品市場規模約45.4億美元,到2028年將達到56.5億美元,年複合成長率為5.6%。 (3)本公司屬生技產業,有關本公司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 投資人請審慎判斷審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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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9-23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9/2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9/2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Webex線上會議。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 (2)本次會議採線上報名:煩請務必於113年9月25日(三)中午12點前報名完成,以方便掌握及確認人數。欲參加者請洽永豐金鄒小姐(02)23828166或E-mail:joyce.tsou@sinopac.com。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說明會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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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天新藥 收治首位病患 |
摘錄工商B4版 |
2024-09-18 |
竟天(6917)公告,用於緩解頭頸部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的噴霧新藥 APC101,於今年4月獲TFDA核准啟動二期臨床試驗後,已成功在三軍 總醫院收治首位病患。
由於頭頸部帶狀皰後神經痛目前並無有效的已上市藥物,竟天預計 在完成二期臨床,取得相關試驗數據,將向美國FDA爭取申請快速審 查認定或孤兒藥資格認定,推動新藥及早上市。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PHN)是帶狀皰疹常見的併發症,通常若確診 帶狀皰疹三個月後仍感到疼痛,就屬帶狀皰疹後神經痛。近年統計發 現,感染過新冠肺炎將會增加15%~21%罹患帶狀皰疹的風險,也會 同步增加PHN的風險。
竟天董事長王藹君表示,PHN目前多以Pregabalin、Gabapentin等 抗憂鬱或抗癲癇的口服藥物輔助治療,或採Lidocaine patch做局部 治療。然而,口服藥物會直接作用在中樞神經,毒性較大、副作用也 高,貼布劑型則不易使用在臉部與頭部。
竟天自主開發的APC101與Lidocaine patch有相同主成分,但是採 噴霧劑型的新劑型新藥,透過添加特殊高分子的獨特配方,噴在皮膚 表面形成薄膜,使藥物快速滲入皮膚內,形成一個儲藥槽,再緩慢釋 放藥物達到麻醉止痛。APC101起效比貼布快,且可以作用在頸部以上 ,如頭部、顏面的三叉神經部位等,方便性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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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天疱疹藥收治病患 |
摘錄經濟C4版 |
2024-09-17 |
竟天(6917)昨(16)日公告,該公司研發用於緩解頭頸部帶狀疱疹後神經痛的噴霧新藥APC101,於今年4月獲衛福部食藥署(TFDA)核准啟動二期臨床試驗後,已成功在三軍總醫院收治首位病患。
竟天生技表示,由於頭頸部帶狀疱疹後神經痛目前並無有效的已上市藥物,公司預計在完成二期臨床,取得相關試驗數據,將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爭取申請快速審查認定或孤兒藥資格認定,推動新藥的及早上市,滿足醫療的迫切需求。
竟天生技指出,帶狀疱疹後神經痛(Postherpetic Neuralgia, PHN)是帶狀疱疹常見的併發症,通常若確診帶狀疱疹三個月後仍感到疼痛,就屬帶狀疱疹後神經痛。近年統計發現,感染過新冠肺炎將會增加15-21%罹患帶狀皰疹的風險,也會同步增加PHN的風險。
公司說明,PHN的疼痛程度不一,從輕微到嚴重不等,但無論是持續性疼痛或間歇性疼痛,通常都伴隨尖銳、刺痛或灼痛感,有時甚至連吹到風都異常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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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研發中新藥APC101於台灣進行用於頭頸部帶狀皰疹
後神經痛之二期臨床試驗完成第一例受試者收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9-16 |
1.事實發生日:113/09/16 2.公司名稱:竟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中新藥APC101二期臨床試驗,今已完成納入第一例受試者(First Patient In),本試驗為一項隨機分派、雙盲、安慰劑對照的二期臨床試驗,用於頭頸部帶狀 皰疹後神經痛,對新藥APC101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研究。 一、試驗名稱:一項二期臨床試驗評估APC101對頭頸部帶狀皰疹後神經痛患者的療效和 安全性。 二、試驗目的:評估APC101治療患有頭頸部帶狀皰疹造成神經痛之受試者的療效。 三、受試者人數:預計納入21人。 四、主要評估指標:藉由數字疼痛評估量表 (NRS-11)評估每天兩次使用APC101後疼痛 評分相對於基線的變化。 五、次要評估指標: (一)藉由數字疼痛評估量表 (NRS-11)、神經病變性疼痛症狀評量表(NPSI)、生活 品質問卷(RAND-36)及疼痛和睡眠問卷(PSQ-3)評估使用APC101後的疼痛與生活 評分隨時間相對於基線的變化。 (二)評估APC101給藥後數字疼痛評估量表 (NRS-11)和神經病變性疼痛症狀評量表 (NPSI)評分改善的受試者比例。 (三)評估APC101的安全性(含局部皮膚耐受性)。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PC101。 二、用途:APC101為新劑型新藥,適用於緩解頭頸部帶狀皰疹後神經痛。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一)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已完成。 (二)第一期臨床試驗 (Phase 1臨床試驗):已完成。 (三)第二期臨床試驗 (Phase 2臨床試驗):進行中。 (四)第三期臨床試驗 (Phase 3臨床試驗):尚未進行。 (五)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NDA):尚未進行。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二期臨床試驗完成第一例受試者收案。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藥廠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 權金額,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將依臨床試驗審查及收案時程而調整進度。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一)全球帶狀皰疹後神經痛(Postherpetic Neuralgia, PHN)在2024年的市場將 達到16.54億美元,到了2030年將成長到20.39億美元的市場,以年複合成長 率4%的比例成長(Market Research Reports, July 2024)。受到COVID-19的 影響,帶狀皰疹的人數逐年增加,因此此產品市場值也會同步提升。目前被核 准治療帶狀皰疹後神經痛的口服藥物有Lyrica(Pregabalin),Neurontin (Gabapentin),但是上述口服藥物會導致中樞神經毒性,病人的副作用強, 多半難以持續使用。而外用劑型則有 Lidocaine patch,此產品不僅在治療帶 狀皰疹後神經痛有其療效,在其它疼痛治療(Off-label use)上亦有巨大的 市場。 (二)APC101是局部麻醉藥噴霧劑,適應症為緩解帶狀皰疹後神經痛,此產品是利 用快乾薄膜的配方特色,能使藥物快速進入皮膚,並維持在皮膚層間,降低 全身血液循環的毒性,而且降低皮膚刺激性。目前並無任何一項產品可以應用 於頭頸部的局部神經痛,因此APC101若研發成功,將是唯一用在頭頸部神經痛 的外用產品。 (三)以APC101的競爭產品Lidocaine patch來看,依據Coherent Market Insights, Lidocaine Patches Market, 2022-2030報告,Lidocaine patch的市場規模在 2022年達到10.6億美元,預計至2030年將達到19.3億美元,以1.8倍的成長率 大幅成長,顯見其市場潛力無限。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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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12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姓名:陳炳全。 學歷: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博士。 簡歷:美商亞美登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總監。 台灣生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兼財務長。 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服務中心資深專案經理。 工業技術研究院生物醫藥研究所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0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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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辦理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12 |
1.事實發生日:113/08/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Andros Pharmaceuticals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1,33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1,4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5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進行臨床試驗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貸與對象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無須取得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86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946 5.計息方式: 依據當地平均匯率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每年到期還本,可提前還款。 (2)日期: 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3,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3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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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8-12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12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8,14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2,38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2,34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2,34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80,24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2,12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8,12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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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新任審計委員會委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5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 獨立董事:蕭宏宜。 6.新任者簡歷: 獨立董事:蕭宏宜;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財團法人資策會科技 法律研究所所長、財團法人工研院技轉法律中心資深策略長、東吳 大學國際長/學務長、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2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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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5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蕭宏宜。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25~115/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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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5 |
1.股東會日期:113/06/2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通過增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2)通過本公司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 (3)通過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4)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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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增選獨立董事一席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6-25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獨立董事:蕭宏宜。 6.新任者簡歷:獨立董事:蕭宏宜;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財團法人資策會 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財團法人工研院技轉法律中心資深策略長、東吳大學 國際長/學務長、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蕭宏宜 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2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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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增訂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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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生醫路二段18號1樓(生技大樓 112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新增) 3.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增選獨立董事一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3年 05月25日至113年06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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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研發主管異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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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姓名:胡濬文。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化工博士。 簡歷:竟天生物科技(股)公司研發處副處長。 竟天生物科技(股)公司研發處資深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姓名:鄭慧玲。 學歷: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研究所博士。 簡歷: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副處長。 工研院生醫所經理/資深研究員。 高雄醫學大學博士後研究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由新任研發處長擔任研發主管。 7.生效日期:113/05/10 8.其他應敘明事項:研發主管異動案經本公司113年05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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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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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0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6,000,000元。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需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有違反公司 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符合個人 績效評核標準A級優等或以上。 1.於獲配日屆滿1年之日,可取得獲配總股數的40% 2.於獲配日屆滿2年之日,可取得獲配總股數的6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離職(自願/退休/資遣/解僱):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 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原認購價格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既得日當天若為留職停薪之狀態,則視為未達既得條件,將由本公司依 原認購價格收回並辦理註銷。 3.一般死亡: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 本公司將依原認購價格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 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繼續任職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原 認購價格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訂定之「一一三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或對本公司有相當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兼職 員工及顧問為限,且將限為以下各類員工: 1.與公司未來策略連結及發展具高度相關性。 2.對公司營運具重大影響性。 3.關鍵核心技術人才。 4.核心新進員工等。 不包含已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以上之員工。 (二)實際被授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職務年資、職級、工 作績效考核、整體貢獻、未來發展貢獻潛力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 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擬定分配標準。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關鍵重要人才,激勵同仁全力 以赴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113年4月30日本公司普通股成交均價21.48元,及已發行股數 44,772,000股估算,113年至115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1,205仟元、4,133仟元 及1,55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已發行股數44,772,000股估算,113年至115年每股盈餘 影響分別約為0.03元、0.09元及0.03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綜觀前述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 情形尚屬合理,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 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將依 信託保管契約之約定,將該股份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及選舉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除前項因信託約定規定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 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資之 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直接交付信託保管,獲配權益亦屬信託資產,並 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派之人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 2.自本公司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公 司法第165條第3項所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或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 期間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既得股票解除限制時 間及程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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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5-1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及策略性投資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壹仟萬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一次或二次募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本公司為興櫃股票公司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二)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三)私募價格若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及合理性: 依現行法令及前述定價方式,本次私募價格或有可能低於面額,惟私募發行之股 份除得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外,其前述定價因已依據法令規範辦理 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若有該等情事發生時,則對於股東權益影響 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消除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各次用途均全數用於為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其他因應 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尚須挹注營運資金,惟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 恐不易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考量透過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 及為因應公司發展引進投資人等規劃,故以私募方式辦理具有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並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 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函示辦理 。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 報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相關法令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有所修正時 ,擬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同時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 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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